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
  • 首页
  • 探索
  • 知识
  • 休闲
  • 百科
  • 综合
  • 焦点
  • 当前位置:首页 > 娱乐 > 落户先上环, 可以休矣!

    落户先上环, 可以休矣!

    发布时间:2026-07-01 08:04:36 来源:山亏一篑网 作者:休闲

      针对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在我国多地均存在新生婴儿登记户口,落户母亲要先被强制要求上节育环的先上休情况,昨天,落户来自河南、先上休北京、落户深圳等9地的先上休13位女律师联名上书公安部、计划生育委员会,落户建议尊重女性、先上休尊重公民的落户自主选择权,不要强制女性上环避孕。先上休(12月6日《京华时报》)虽然笔者暂为一介学生,落户但对“落户先上环”的先上休“潜规则”也在所多闻。远的落户不说,笔者两个姐姐在给孩子落户时就有过这种遭遇。先上休而细究其背后的落户逻辑,不过还是“少生优生,幸福一生”的计生考量。但,“落户先上环”的登记方式到底有几多合宜性?这恐怕是当下最值得思考的议题。

      从法理上讲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规定,“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,由户主、亲属、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。”《条例》并未规定户籍登记需要先上环或采取其他节育措施为前置条件,也就是说,户口登记应是无条件的,是新生婴儿的天然合法权利。而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也规定,国家应保障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。既然规定了“可选择性”,公民在节育选择上就享有完全的自由,容不得外力干涉。

      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,各地公安机关实施细则也无“上环证明”的明文规定,父母只需要带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双方《结婚证》、双方《户口簿》及《居民身份证》即可。由此看来,户口登记硬性“捆绑”节育上环不具有合法性。

      进而言之,“先上环后登记”还增加了个体家庭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与风险成本。一方面,相关数据显示,在计生系统上环的女性,有17.8%是完全自费的,而在卫生系统则超过一半是完全自费。对一些家庭来说,这种因强制而增加的成本是完全不必要的;另一方面,每个已婚女性的生理状况不同,有的并不适合上环,若强制上环,则可能会对其身体造成不确定伤害;而即便是自身生理条件适宜,上环初期也会产生不良反应,比如会产生出血、感染、腹痛、腰痛等反应;此外,有人对2000年1月至2005年6月合计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的人群做了一个分析,其中,因宫内节育器脱落、带器妊娠导致的人工流产占20.20%(后者占12.3%),这就表明,如果相关部门仅止于“上环”而不进行后续环节的跟踪矫正,宫内节育器很可能因副反应导致流产,这种健康与失子成本,又有谁来承担?

    责任编辑:hdwmn_ctt
    • 上一篇:两名日本人在华被拘留,中方回应
    • 下一篇:20条饮食金标准 看看你做到多少

      相关文章

      • 追求品质和天然的澳大利亚美食
      • 五一迎出游高峰 大连等海滨城市酒店机票价格大涨
      • 外交部回应澳大利亚希望中方停止南海岛礁建设
      • 20省份高考改革方案出炉 合并本科录取批次成大趋势
      • “95后”海疆卫士汪晓龙:以生命守护这片海
      • 军报评《疯狂动物城》全文:看不见的手搞看不见的宣传
      • 成都机场迎来返程客流小高峰
      • 话剧《白鹿原》编剧赞陈忠实宽容:像老大哥一样
      • 广东南部市县将有暴雨,注意防御雷电、泥石流、山体滑坡等灾害
      • 5月1日起介绍组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最高罚3万

        随便看看

      • 婴儿接种证被盖“死亡证明章”,成都一医院道歉并停职当事人
      • 审计署:今年查出领导干部涉案金额达2500多亿
      • 社科院副院长:农村常驻居民仍占全国总人口45%
      • 国产“航母奶妈”真容照片曝光:吨位堪比航母(图)
      • 惊险!鳄鱼“出逃”从高楼摔下 肇事业主:是当宠物养的食用鳄鱼
      • 中国青年报刊发评论:为什么本科论文抄袭难以避免
      •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》最新修订版全文
      • 中纪委批云南官员刘杰:台上道貌岸然 台下贪赃枉法
      • 阳气极盛,一阴始生!夏至三味时令食材,帮广东人化解湿热
      • 最高检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
      • Copyright © 2026 Powered by 落户先上环, 可以休矣!,山亏一篑网   sitemap